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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宁夏这些岗位人员晋级考核将实行新办法!
10月29日,自治区人社厅发布消息,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晋级考核将实行新办法。今年起,涉及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职业技能等级(工种)经考核合格后,由组织实施考核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放统一印制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此证书可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位人员技能晋级、岗位聘用、工资兑现的依据。
据介绍,考核范围为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中央驻宁单位在编在岗的工勤人员(含聘用人员)。考核等级依次分为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
在申报条件中,试用期满,可申报初级工考核;
工作年限满10年,并在初级工(本工种)岗位工作满5年,可申报中级工考核;
工作年限满20年,在中级工(本工种)岗位工作满5年,可申报高级工考核;
工作年限满25年,在高级工(本工种)岗位工作满5年,可申报技师考评;
工作年限满30年,在技师(本工种)岗位工作满5年,可申报高级技师考评。
今年,各地须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稳慎开展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含聘用人员)晋级考核工作,争取在12月30日前完成。以后各年度,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含聘用人员)晋级考核工作,于每年9月30日前完成。(新消息报记者 裴艳)
编辑:杨春晖
审核:孙晓村
来源:新消息报